2018年2月24日 | 分享到: | 來源: |
在2016年高考中,湘潭殘疾考生小吳經過申請獲得特批,每科考試時間可延時30%.為了保障殘疾人平等參加高考的合法權益,我省殘疾考生在參加高考時可申請獲得合理便利。今天,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了合理便利的種類及申請程序。
據悉,我省為殘疾考生提供以下一種或幾種合理便利:1.提供現行考試的盲文紙質試卷。2.提供大字號紙質試卷。3.為聽力殘疾考生免除外語聽力考試。4.優先進入考點、考場。5.設立單獨標準化考場,配設單獨的外語聽力播放設備。6.考點、考場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如引導輔助人員等)予以協助。7.考點、考場設置文字指示標識、交流板等。8.考點提供能夠完成考試所需、數量充足的盲文紙和普通白紙。9.允許視力殘疾考生攜帶答題所需的盲文筆、盲文手寫板、盲文作圖工具、橡膠墊、無存儲功能的盲文打字機、臺燈、光學放大鏡、盲杖等輔助器具或設備。10.允許聽力殘疾考生攜帶助聽器、人工耳蝸等助聽輔聽設備。11.允許行動不便的殘疾考生使用輪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殘疾考生可以自帶特殊桌椅參加考試。12.適當延長考試時間。13.其他必要且能夠提供的合理便利。
省教育考試院規定,已經參加2018年高考報名且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殘疾人證并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應在3月20日前向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過期不再受理)。
文章來源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