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 | 分享到: | 來源: |
2015年初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探索殘疾人駕駛符合國家標準的小型汽車在符合駕駛和運營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鄉社區與地鐵站及公交站點間的短距離運輸服務”。全國政協委員張麗莉表示,為促進殘疾人就業增收,建議交通運輸部以《意見》提出的“最后一公里”短途運營為政策突破口,加快調研研討,盡快制定實施相關專項政策措施。
全國政協委員張麗莉。
張麗莉說,國內一些地方根據需求和實際,對殘疾人從事出租車運營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初步成效。2010年11月,內蒙古赤峰市開創了全國先例,允許近200名殘疾人從事出租車運營。2014年云南曲靖市專門制定了殘疾人參與出租汽車運營管理辦法,城管執法部門組建了曲靖市麒麟區出租汽車管理服務公司,為60名下肢殘疾人核發了運營指標,招標購置了殘疾人駕駛專用車輛,安裝了出租車定位、對講系統,組織進行了服務資格及崗前培訓,并對車輛押金、租金予以減免。2016年新疆自治區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意見的實施意見》允許各地探索殘疾人從事出租車運營,提出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辦理合法運營手續,按當地出租車總數2%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出租車投入運營。浙江省溫州市政府允許殘疾人從事網約車運營。
為此,張麗莉認為,放開殘疾人駕駛機動車運營行政許可,修訂《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范》相關內容,細化出臺殘疾人駕駛機動車參與運營的具體管理辦法,包括殘疾人準入條件、準入原則、準入數量或比例、短距離運輸服務范圍界定、殘疾人從事網約車服務等內容;研究將殘疾人駕駛機動車運營納入公共交通發展規劃,建立殘疾人參與出租運營的長效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總結、推廣新疆、云南曲靖等地的經驗做法,保障殘疾人駕駛機動車運營的權利。
文章來源東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