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 | 分享到: | 來源: |
精神病患傷人頻發,但他們往往是困難家庭,收入低,無力承擔賠償。在致人傷亡后,賠償難成為普遍現象。但現在,一個項目出臺將有望解決這一難題。
近日,廣東將率先創設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補償保險制度。補償保險分為五大檔次,保費不同,補償限額也就不同。一旦出現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的事件,保險公司將通過保險理賠形式給受害方提供損失補償。
為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買保險,保障受害人的權益
長期以來,精神病人傷及人身、損壞財物事件時有發生。在2015年,我省發生了113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事故,造成85人死亡。事故發生后,大部分患者家庭無法負擔賠償費用,導致民事賠償糾紛頻發。最終受害人只好自認倒霉。如何解決這一難題? 政府提出了一個方案——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購買保險。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行為后果由監護人承擔。
廣東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一處處長鄧少君介紹,廣東省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補償保險是由政府鼓勵與引導,以市場化運作建立“保險補償”模式,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受害人進行合理補償。
鄧少君表示,設立補償保險項目不僅能夠有效減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所致的民事賠償、醫療救治等家庭負擔,更重要的是能切實減少因肇事肇禍衍生的社會矛盾糾紛。
在特殊人群中,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逐年增加,目前我省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近50萬人,占全國登記患者的十分之一,特別是近年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甚至命案大量發生,成為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和社會治理的短板。
項目首席專家顧問、精神病專家林勇強教授說,數據顯示,2016年,我省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的發生率下降了7成。此次設立保險項目,是規避意外的“最后一道防線”。也就是說,萬一精神病人出現傷人事故后,受害人家庭能獲得一定補償,避免再吃啞巴虧。
引入醫調委,補償保險項目亮點多多
江泰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營業部總經理王輝介紹,補償保險項目有五個檔次,由各地級市以上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水平統一投保檔次。檔次不同,投保金額不同,最終的補償金額也就不同。以最高一檔為例,每年每人投保500元,若出現第三者人身傷亡事故,被害人死亡最高將獲得90萬元的補償,如果是殘疾,最高可達110萬元和各9萬元的醫療費用和精神損害補償,一次事故(多人受害)的補償限額可達1800萬元。此外,所發生的由監護人承擔的醫學診斷和法律費用等也可在限額內獲得補償。
王輝表示,保險項目堅持自愿原則,保費將從政府給予監護人補助資金中支出,沒有增加監護人負擔,但提高了監護人的保險意識、履職意識、責任意識,并通過補償保險改變了以往政府給予監護人補貼,但出了事仍然由政府“兜底”的不對等、不公平的現象。
談到理賠流程時,王輝介紹,在肇事肇禍事件發生后,公安機關將查明患者是否在冊在管。隨后,廣東和諧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下稱醫調委)將核實案件信息,告知江泰賠償處理中心,通知保險機構立案。最后,醫調委將及時聯系受害方,提交賠償處理中心認定損失。若雙方達成協議,即可通知保險公司理賠。
若查明患者不在冊在管,公安機關將會申請診斷和鑒定。“這一措施將有效擴大精神患者的篩查面,把患者納入到管理體系中來”
鄧少君表示,不同于以往保險項目,補償保險還引入了第三方社會組織——廣東和諧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對肇事肇禍案件引發的民事糾紛進行調解,并協助理賠工作,確保補償保險高效運作,及時化解社會矛盾。 “方案還把監護人的家庭成員也納入保障,這突破了保險界的行規”王輝說。
值得注意的是,地區統保享受額外的補償方案和防災防損等服務。簡單來說,如果患者未主動投保,在發生肇事肇禍后被鑒定為嚴重精神患者障礙患者,保險公司將給予約定的賠付。
文章來源南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