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 | 分享到: | 來源: | http://blaf.bjsf.gov.cn/publish/portal1/ |
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會是經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分行批準,在北京市民政局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成立于1996年4月,是我國最早成立的省、市級法律援助類基金會。自成立以來,為弱勢群體、困難群眾伸張正義,維護司法公正,捍衛法律的尊嚴,做了大量的工作。在首都的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及構建和諧社會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宗旨:支持公益法律援助事業,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
主要任務: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會認真貫徹黨和政府關于法律援助的各項方針政策,以關注民生、傳遞關愛、促進首都社會和諧進步為己任,接受社會各界捐贈,募集、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資金;宣傳國家的法律援助制度,促進司法公正;為實施法律援助、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法律保護提供資金支持,并開展與基金會宗旨相關的培訓、調研、考察、交流活動。
組織形式:理事會,理事及領導成員須經民主選舉產生。理事會下設監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資金來源:募捐收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愿捐贈收入;投資收益;其他合法收入。
資金使用:援助資金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對象;基金會章程規定的各項業務活動;法律允許的有利于法律援助事業的各項活動。
審計監督:基金會按照國家《基金會管理條例》和章程的各項規定開展工作。對接受捐贈、援助項目及基金運作等活動,通過網站、媒體等途徑面向社會公眾,執行信息披露制度。基金會內部設立專職財務人員,建立獨立的會計稽核和監督制度。財務的收支和運作情況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登記管理部門和捐贈人的檢查和監督,并接受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與評估。
法律援助形式:為了更有效地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會將通過對國家承認的法律援助機構和社會上民間非營利公益性法律服務組織提供專項的資金援助,再由這些法律援助組織具體開展對經濟困難公民的法律援助工作。
發展與希望:基金會自成立以來,得到了司法部、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等單位的大力支持。在業務主管單位北京市司法局和登記管理單位北京市民政局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的關懷和指導下,在北京市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行業及部分企業和社會慈善家的熱心支持下,共募集法律援助資金數千萬元,致力于為經濟困難群眾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基金會開展的農村公益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和民間公益法律服務機構扶助計劃項目,通過幾年來的實踐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多次被首都慈善公益組織聯合會評為慈善優秀項目,為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維護首都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展望未來,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會依據北京市開展的"圍繞中心、服務重點、保障民生 法律服務進企業、進社區、進村莊"的中心任務,將繼續廣泛募集資金,深化開拓援助范圍,在整合現有公益法律服務項目的基礎上,繼續將農村公益法律服務項目做大做強,繼續支持現有民間公益法律服務組織,積極探索在全市社區推廣民間公益法律服務典型經驗,同時,嘗試將農民工維權公益法律服務的成功模式深入發展到企業和所有需要法律服務的領域,形成全市民間公益法律服務的全方位、立體化覆蓋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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